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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绿色建筑运行维护技术规程》等2份文件的通知

2017-06-08    字体大小:  |    |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绿色建筑运行维护技术规程》等2份文件的通知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绿色建筑运行维护技术规程>的通知》(闽建科[2017]13号)及《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石砌体结构加固技术规程>的通知》(闽建科[2017]14号)转发给你们(相关文件请登录省住建厅网站或市住建局网站下载),请遵照执行。

    标准编号分别为DBJ/T13-263-2017DBJ/T13-264-2017,两个标准均自2017111日起实施。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市住建局勘察设计与科技科。联系电话:22178971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531

 

 

附件: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绿色建筑运行维护技术规程》的通知

闽建科[2017]13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由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和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主编的《福建省绿色建筑运行维护技术规程》,经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13-263-2017,自2017111日起实施。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科技与设计处。

  该标准由省厅负责管理。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523

                                              

 

 

 

 

 

 

 

 

 

 

 

 

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石砌体结构加固技术规程》的通知

闽建科[2017]14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由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和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办公室共同主编的《福建省石砌体结构加固技术规程》,经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13-264-2017,自2017111日起实施。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科技与设计处。

  该标准由省厅负责管理。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