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转发住房城乡建
设部关于印发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闽建办科函〔2015〕14号,请上省住建厅或市住建局网站下载)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具体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组织参加技术培训和研讨会。届时,各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省住建厅文件参会对象等具体要求,组织本单位人员、大型房地产开发商、政府投资工程重点项目业主,规划、设计、施工、造价、物业公司等单位参加建筑信息模型(以下简称BIM)应用技术培训和研讨会。
二、开展BIM技术试点示范推广应用。从2015年10月至2017年,省住建厅将筛选一批投资额1亿元以上或单位建筑面积2万m2以上的技术复杂、管理协同要求高的工程进行试点。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试点项目范围重点为保障性住房、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及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采用工业化方式建造的工程全部列入试点。根据省住建厅分配给我市的任务,请各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积极组织开展试点项目申报工作,其中晋江、石狮、南安试点项目不少于3个,市直、丰泽不少于2个,其他县、区不少于1个。试点项目申报汇总表(详见附表1,可上市住建局网站下载)请于9月17日前报送市住建局。
三、培育BIM技术应用骨干企业。今后,泉州市甲级勘察、设计单位均要成立BIM技术中心,特级、一级总承包施工企业要把BIM技术应用纳入企业技术中心工作内容,造价、咨询服务类企业要大力发展BIM技术。为全面了解泉州市BIM技术应用情况,尽快培育一批龙头企业,请各地组织有开展BIM技术研究或工程应用的各类企业填写BIM技术应用基本情况表(详见附表2,可上市住建局网站下载),于9月17日前报送市住建局。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9月15日
附件:附表1
附表2
闽建办科函[2015]14号附件
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